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一般以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年龄是3岁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且双方基本条件差不多的,如果子女长期跟随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生活的,并且他们有意愿继续提供照顾的,也是判定子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是不管年龄多少,如果一方存在吸毒、严重家庭暴力等恶习的,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且母亲一般更为细心,可以更好地照顾子女,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也可能判给父亲抚养,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具有传染性疾病的或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且父亲要求获得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如果子女随母亲生活会严重损害子女健康的,但是经济条件比父亲差,并不能成为理由;
子女年龄是3岁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双方都有能力照顾子女,且双方都愿意直接抚养子女的,双方各方面条件(经济、住房、教育性格等)基本一致,如果子女长期跟随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生活的,并且他们有意愿继续提供照顾,可以作为随父母生活的选择的一个优先条件进行考虑,但是如果一方存在吸毒、家庭暴力等恶习的,就算双方其他条件一致,也很难获得子女抚养权;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样如果一方存在吸毒、家庭暴力等恶习的,就算双方其他条件一致,子女也愿意随其生活,可能法院也不会判决支持其得到子女抚养权。
因此,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是否有利,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可以更好、更健康的长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