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来说,常见的男方出轨后写的保证书大概内容都会有例如:本人以后不再与某人(即婚姻的第三者)来往,否则共同财产房子全部归妻子所有。根据《民法典》:
1、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如果丈夫出具的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并未超出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亦不违反强制法的规定,则属于该丈夫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受女方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而生效。
丈夫出轨后保证书怎么写?
例:由于我有婚外情,并且脾气粗暴,在与妻子结婚后屡次对她无故打骂,并对她的父亲有辱骂的行为,招致如今夫妻感情呈现裂隙。现经冷静考虑,我认识到了本人的缺乏和错误。现保证以后遵照以下内容:
1、不施行有不忠实于夫妻情感的行为(如婚外性行为)。
2、不贬低妻子的人格,辱骂妻子。
3、不刁难、干预、猜疑妻子以及阻止、限制妻子的人身自在,施行影响妻子合理工作生活的行为。
4、不殴打、漫骂妻子的父母家人。
5、不坦白和私藏个人收入,双方一切收入都存入同一银行帐号,家庭开支和个人支取应经双方协商后再从存折上支取。
6、不以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等暴-力手腕殴打妻子。
假如我今后有以上任何行为之一,或有其他行为招致妻子不堪忍耐而提出离婚,视为我自愿放弃属于我的夫妻共同财富的份额,一切的夫妻共同财富归妻子一人一切。
1、不适用
不适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公证机构可以对下列事项予以公证: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